因保管不善,李井元、李秀川、罗碧琼、李芯瑜将位于新津区(县)文井乡李柏村七组50栋1楼1号的不动产权证【产权证号为:监证0128045号、0128047号、0128048号、0128046号,土地证号为:新津集用(2009)39240号】遗失。现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井元、李秀川、罗碧琼、李芯瑜(李秀川代)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