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裁定书(案号:(2020)川0105执恢297号、(2020)川0105执恢297号之一)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210643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新津国用(2014)字第2114号)挂网公告作废。权利人:谢开明,房屋坐落:花源镇白云路419号1906栋(-1)-2层,不动产单元号:510132006004GB00022F19060001。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该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监证0210643 | 谢开明 | 510132006004GB00022F19060001 | 花源镇白云路419号1906栋(-1)-2层 | 依裁定及协助执行办理挂网(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裁定书:(2020)川0105执恢297号、(2020)川0105执恢297号之一) | |
2 | 新津国用(2014)字第2114号 | 谢开明 | 花源镇白云路419号1906栋(-1)-2层 |
新津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