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登记有误,现申请该权属证书更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业务件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6013号
张永红、蒋丽
不动产权证书
510132001003GB90141F00160140
五津镇兴园5路168号4栋2单元1层103号
公告单位: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