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依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118执恢156号及执行裁定书(2025)川0118执恢156号之一,我机构无法收回津房他证他权字第0011719号的房屋他项权证,权利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花源支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