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集体不动产权登记 申请审核情况公告
2020-11-13 |  来源:


现将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李树林(户)集体不动产权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对公布的集体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5日前,到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新津区普兴街道西创大道1616号)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利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新津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3日

申请人

李树林

土地座落

宝墩镇张场社区7组45号

土地使用权人

李树林(户)

主要四至

道路、张场社区7组(原供销社)

李忠宅基地、张场社区7组(原供销社)

西

李忠宅基地

李忠宅基地、道路

土地使用权面积

109.90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

住宅

109.90平方米

生产

0.00  平方米

其他

0.00  平方米

房屋结构

混合

109.90平方米

砖木

0.00平方米

房屋层数

1层

建成年份

1987年

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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