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 测绘投诉机制的通知
2020-07-15 |  来源:

各科(室)、队、所、站及中心: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服务水平,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测绘投诉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不动产登记和测绘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广泛、责任重大,及时、恰当处理好不动产登记和测绘投诉是听取群众呼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各科室要以高度认真的态度,及时、主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二、明确投诉内容

(一)服务态度问题。工作人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问题。

(二)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三)工作不规范问题。工作人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测绘成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其他情况。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三、畅通投诉渠道

(一)线上投诉

1.互联网。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新津子网

站、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提出投诉建议。

2.微信公众号。可关注“新津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公众号提出投诉建议。

3.微博。可在新浪微博关注“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微博等方式进行投诉建议。

4.涉及违反党纪政纪。可访问“清廉蓉城”网、微信关注“清廉蓉城”等方式进行在线举报投诉。

(二)电话投诉

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可拨打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028-82527171进行举报投诉;涉及测绘行业的可拨打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管理及信息化科028-82515761进行投诉;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可拨打新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12388进行投诉。

(三)现场投诉。

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可向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新津区瑞通路123号3楼304)进行投诉或在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新津区西创大道1616号)现场设置的意见箱、意见簿进行建议、举报、投诉;涉及测绘的可向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管理及信息化科(新津区瑞通路123号5楼506)进行投诉;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可向新津区纪委、新津区监委信访室(新津区五津街道温州路288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进行举报投诉。

四、投诉内容办理

接受投诉的各有关科室应确保投诉电话能够正常接听,

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属于本单位处理范围的,应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投诉人民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单位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应问题。

五、加强监督指导

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不动产登记和测绘投诉处理

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实施情况定期总结通报,确保各负责处理工作的科室及时完成投诉处理工作。



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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