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成都市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周安华(户)集体不动产权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对公布的集体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8日前,到成都市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新津区普兴街道西创大道1616号,联系电话:82431011)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利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成都市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7月17日
申请人 | 周安华 | |||||||
土地座落 | 新津区花源街道东华村8组10号 | |||||||
土地使用权人 | 周安华(户) | |||||||
主要四至 | 东 | 路 | 南 | 路 | ||||
西 | 吴久明(户)宅基地 | 北 | 吴春明(户)宅基地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95.00平方米 | |||||||
房屋建筑面积 | 总面积 | 88.05平方米 | ||||||
生产 | / | |||||||
其他 | / | |||||||
房屋结构 | 混合 | / | 砖木 | 70.65平方米 | ||||
简易 | 17.40平方米 | |||||||
房屋层数 | 1层 | 建成年份 | 1970年 | |||||
共有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