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服务承诺书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能力和服务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向社会公众作出以下承诺:
公开透明收费。在门户网站和登记大厅公开收费依据、名目、标准及登记流程。不违规增加落宗费、配图费、查询费、测量费等收费项目。不收取交易手续费,房产配图费、出图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
规范权籍调查。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可自行选择测绘单位。已进行首次登记、申请转移等登记时,不动产界址界限未发生变化的,不需重新提交权籍调查成果。确需补充权籍调查的,在受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申请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组织开展。界址界限发生变化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测绘单位,双方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和规定协商确定。
精简申请材料。群众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按要求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包括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证等)后,免提交证书复印件。需要补充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自然资源部门自身产生的材料,不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
限时高效办结。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一般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如发现违背以上承诺内容,欢迎向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28-82515761;028-8252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