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包括:
(一)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市场监管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身份变更的材料;
(二)不动产坐落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坐落变更的材料;
(三)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乡镇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四)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事程序
对外流程:申请→缴费→领证
内部流程:受理→审核→登簿→缮证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成都市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8251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