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户主户口本复印件;
3、搬迁协议(政府盖章)或政府出具情况说明;
4、不动产权证书;
5、实地查看表;
三、办事程序:
1、对外流程:申请
2、内部流程:受理→审核→登簿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注销登记不收费
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8251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