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的规划总平图(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3)建筑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书、建筑工程规划土地核实函复意见书或其他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
5.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的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申请表或其他证明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的材料(原件)
(2)建设工程并联竣工核验验收意见书(已提交建筑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书或建筑工程规划土地核实函复意见书的,无需提交)
(3)高层建筑的,需提交消防验收(备案)文书。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7.公安机关出具的地址证明
二、工作流程
对外流程:申请—领证
内部流程:受理—审核(实地查看、公告)—收费—登簿—缮证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登记收费:
不动产登记费标准: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证书工本费标准: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成都市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8251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