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书、法人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宗地信息登记簿)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的规划总平图
2.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300平方米以上提供)
(五)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原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书
2.消防验收备案文书(高层建筑需提供)
(六)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原件)
1.经归档审核的房屋产权面积测绘报告、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2.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界址点成果表、宗地图
3. 实地查看表及照片
(七)维修基金缴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地址证明
(八)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九)下列情形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联建项目的,提交联建协议
2.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提交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移交的证明文件
3.政策性住房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政策性住房的批复
4.涉外项目的,提交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5.工业用地项目需提交《成都市工业用地产业准入申请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审查意见书
二、办事程序
1.对外流程:申请→领证
2.内部流程:受理→审核→收费→登簿→缮证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收费标准
1.住宅类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标准: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特别提醒
1.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定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
成都市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28-82516802 、8252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