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注销登记
2023-11-16 |  来源:

一、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二、主要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办理流程

申请→登簿。

四、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办理居住权注销登记无法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完成登记后,登记中心在官方门户网站公告作废);

(四)居住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居住权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

3.约定的居住权存续期限届满的,提交期限届满的材料;

4.居住权消灭的其他材料。

五、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注销登记不收费

成都市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028-82516802、8252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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