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债权消灭的材料;
三、办事程序:
1、对外流程:申请
2、内部流程:受理→审核→登簿
四、两项合并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五、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注销登记不收费
成都市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28-82521832、8251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