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预告登记申请书;
2、预告登记约定;
3、合同备案表;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开发商介绍信;
6、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7、开发商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其他情形需要提交的资料。
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首次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借款合同;
3、抵押合同;
4、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
5、不动产登记证明
6、委托公证书;
7、土地已抵押的需抵押银行出具办理预抵押登记同意函;
8、抵押权人介绍信;
9、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10、抵押权人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11、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为自然人时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公司时提交公司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12、其他情形需要提交的资料。
三、办事程序:
1、对外流程:申请→领证
2、内部流程:受理→审核→登簿→缮证
四、两项合并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成都市新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28-82521832、82516802